济宁城管局公开选用30名城市管理协管员 今起报名

2016-04-27 16:57:51 来源:济宁新闻网

城市管理协管员(网络资料图)

济宁新闻网4月21日讯 济宁市城市管理局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选用公益性岗位城市管理协管员,共计30名,报名时间:4月21日—5月10日。

本次选用岗位为城区城市管理协管员岗位,共30名。选用范围为济宁户籍的离校一年以上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城乡零就业家庭成员、失地农民、未安置退伍军人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

城市管理协管员岗位为由政府出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按照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3〕54号)规定,由所属用人单位负责城市管理协管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城管协管员在岗期间缴纳养老、医疗(含大额)、失业、工伤,月工资2000元(含绩效补助和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并逐年调整。城市管理局与城管协管员签订岗位协议,协议一年一签,工作期限三年,期满不再续签。

城市管理协管员的主要职责

城市管理协管员没有执法权,在执法人员指导带领下从事日常劝导服务工作,主要职责范围如下:

(一)维护城区市容环境,对占道经营、超门头经营、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进行协助管理;

(二)维护城区“门前三包”秩序,督促沿街经营商户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三)协助做好乱写乱画及小广告的清理工作;

(四)配合园林、市政、环卫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过合理渠道进行报告;

(五)协助进行城市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公益性宣传教育;

(六)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报名时间及证明材料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1日—5月10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工作日时间。

2、报名地点:市城市管理局执法支队(红星中路10号)政工科3楼302房间。

3、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所有报名者均需持《济宁市城市管理局公开招用公益性岗位城管协管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离校一年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另需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退伍一年以上未安置军人另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失地农民、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另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具有同等效力)、高中以上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另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失地农民另需提供征地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另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济宁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及其它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待考试、考核和体检均合格后另行提供,如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被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电话:316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