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济宁市财政不断加大扶持力度,通过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使新引进文化旅游企业(项目)“留得住、起好步、快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加强财政补贴,让引进企业“住得下”。对新引进境内外知名文化企业、旅游开发企业,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政策予以支持。其他首次投资过1亿元的新引进企业,自建、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由受益财政给与补贴,每年最高30万元,可连续补贴3年。
实施贷款贴息,让新上项目“发展好”。继续对民办文化新上项目实行贷款贴息,对经审核符合要求的项目,从银行类金融机构取得的实际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以借款凭据提款日期基准利率为准)和借款凭据提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给与一定财政贴息。
支持现有企业,让原有税源“更壮大”。对市辖区现有文化旅游企业新上重点项目及对外合资合作、并购重组、股权出让等联大引强项目,参照新引进项目标准执行,促进现有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发展。
济宁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