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做好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前期考察论证工作,市财政组织建立了重点文化企业项目库,首批入库项目72个,涵盖艺术创作、广告制作、工业设计、建筑设计、旅游策划等领域,涉及项目投资240亿元。
此次入库企业为在我市依法设立1年以上,产权关系明晰、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经审计企业上年末净资产一般不低于200万元。入库项目为企业确定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内将要实施的重点项目,符合省、市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和“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的要求和方向。鼓励文化企业与金融资本融合发展,利用银行融资实施的项目优先入库。对入库项目将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更新,并择优推荐申报中央、省市文化产业领域专项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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