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济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获悉,为解决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权益等问题,明确执法有力、保障有效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我市下发了《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详细制定了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将旅游、经信、民族宗教、公安、人社、住房、交通等24部门联合,公开部门职能、监督方式等事项,让来济宁的旅游者体验到优质服务。
“旅行社要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等违法行为;在线旅游企业要遵守公平竞争规则……”记者在《意见》中看到,为落实旅游企业的主题责任,各旅游企业要依法主动规范经营服务行为。饭店、景区、交通、餐饮等企业要保障旅游者出游安全,提高服务品质。
同时,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旅游案件联合查办、旅游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统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建立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市场执法、投诉受理工作的有效协调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各旅游企业依照法规主动规范经营服务行为,积极践行旅游行业“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核心价值观,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充分发挥“12301”、微信公众平台、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旅游志愿者等作用,监督引导旅游经营者注重质量和诚信。
济宁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