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拟于3月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 社会人员可报名

2016-07-16 10:31:36 来源:济宁新闻网

昨日,记者从济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我市将于近期开展2016年面向社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随着未来几年我市教师岗位将大幅度扩招,这次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将有不少未来的“准老师”报名参与。

本次在我市开展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主要针对人群为本市除高校教职员工和高校学生以外的人员,考生须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进行报名。其中,济宁籍考生在报名时需出具居民身份证、济宁户籍户口簿;非济宁籍在济宁工作的考生在报名时需出具居民身份证、有关部门出具的三险参保证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注明工作起止时间、工种、三险缴纳情况、单位意见等内容)等材料。3月9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将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3月15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将《报名登记表》纸质版,报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同时领取准考证。同时,测试时间拟定于3月中下旬,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标明的测试时间及地点为准。

新闻链接哪些职业需要普通话等级证书按照标准规定,普通话等级自上而下分为一、二、三级,每个级别内分为甲、乙两个等次。其中,广播电视教学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报考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国家级和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一级甲等,其余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的达标要求由广播电影电视部另行规定;电影、话剧、广播剧、电视剧等表演、配音人员,播音、主持人专业和电影、话剧表演专业的教师和毕业生,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一级;其他应当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如公务员、律师、医护人员、导游员、讲解员、公共服务行业的营业员等),其达标等级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特点由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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