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按照省纪委工作部署,济宁市纪委把推进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领导重视、靠前指挥,各县级纪委行动迅速、积极推进,全市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全面完成。
市县纪委重视,组织领导到位。市纪委多次召开常委会,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落实措施,提出指导意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孙博坚持靠前指挥,直接推动,及时约见市直有关部门同志,亲自与县市区党委书记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市纪委机关与市编办联合印发《关于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召开工作会议,统一思想,部署任务,明确责任。各县级纪委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实施。县级纪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研究措施,靠上抓落实,积极争取党委支持,主动协调组织、编制等部门。
加强调研指导,督导检查到位。2015年以来,市纪委通过深入县市区纪委调研、集中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摸清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设置、编制人员配备情况。实行周统计制度,加强督导调度,实时掌握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工作开展。今年上半年,市纪委分管常委带领组织部人员,赴县市区督导,检查机构编制批复和人员到位情况,并督促加快人员配备,确保人员向监督执纪一线倾斜。
严格审核把关,要求落实到位。4月中旬,全市11个县市区纪委按时呈报内设机构调整方案,市纪委组织部严格审核把关,修改完善。目前,全市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已全面完成,人员到岗到位开展工作。全市11个县市区纪委,共设内设机构111个,减少3个。增加行政编制123名,达到420名,每个县市区平均增加11.2个。全市县级纪委机关从事监督执纪人员编制达到277名,占比66%,纪检监察室人员编制达到130名,占比31%,监督执纪、纪检监察室人员力量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纪委共43名常委、副局长兼任室主任,减少了管理层级,加强了一线力量配备。同时,在保持县级纪委所属事业单位数量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调整职能、规范名称,深入推进“三转”,加强了监督执纪的保障力量。(济宁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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