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打赢脱贫攻坚战,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我市民生保障部门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表示要始终恪守为民情怀,扑下身子,勇于担当,努力为群众办更多的好事实事。
今年以来,我市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头等大事、第一工程,市、县两级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3亿元,同时争取上级专项扶贫资金1.3亿元,锁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集中开展产业脱贫、就业脱贫、医疗保障与救助脱贫、金融脱贫、旅游脱贫、教育文化脱贫“六大脱贫攻坚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市扶贫办副主任杜昌臣:“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做好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必须牢记历史使命,强化政治担当,用心用力用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脱贫任务。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牢固树立精准精细的工作理念,引导扶持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人口,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关心扶助老弱病残农村贫困人口的吃穿住行、养老就医、子女教育等生活问题,让没有保障的得到保障,缺少关爱的得到关爱,幸福地与全市人民共同迈入小康社会。”
在扶贫工作中,我市建立健全包保体系,向510个省定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兖州区住建局机关干部付中亚任漕河镇大厂村“第一书记”以来,积极充实村两委班子,并多方协调资金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整修道路、安装路灯、种植绿化苗木、建设文化广场等,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村集体经济也得到快速发展,去年,有两个投资过亿元项目在村里落户。
兖州区漕河镇大厂村第一书记付中亚:“习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多次提到“不忘初心”,我觉得越是发展的关键期,党员越需要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恪守为民情怀。只有真心实意去做群众的贴心人,群众才能真正把你当亲人。我们在具体工作中就能感觉到,解决好一个个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具体问题,就能打开突破口,推动其他工作开展。”
为进一步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我市于今年年初启动了棚户区改造计划,以“货币化安置、出棚进楼”为重点,充分发挥货币安置在消化商品房库存中的作用,并出台增加建筑面积、免收附加费用等多项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棚改居民选择利用存量商品住房的安置方式。
济宁市棚改居民购房服务中心负责人屈剑涛:“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是民生之要,济宁市棚改居民购房服务中心暨房产超市自运行以来,截至目前,已实施房票安置83户,商品房销售356套,真正发挥了棚户区改造和房地产市场去库存的积极作用。当前我们将把学习和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切实让人民群众住上好房子,圆老百姓的安居之梦。”(《济宁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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