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教育系统启动重污染天气四级应急响应

2016-07-02 07:18:44 来源:济宁新闻网

济宁新闻网7月1日讯(记者 高桂菊)今天起,济宁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提高我市教育系统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全市师生的身体健康。

据了解,该预案依据《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全市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适用于我市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学校。预警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的四级响应, Ⅳ级(蓝色,指经预测,将发生连续2天AQI200或1天AQI300,但未达到Ⅲ级、Ⅱ级、Ⅰ级预警等级)、Ⅲ级(黄色,指经预测,将发生连续3天AQI200,但未达到Ⅱ级、Ⅰ级预警等级)、Ⅱ级(橙色,指将发生连续3天500AQI300)、Ⅰ级(红色,指将发生1天及以上AQI≥500)预警,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据了解,学校(幼儿园)应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在当日8时至22时,本市发布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响应且在22时仍维持的;或当日22时至次日6时发布过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响应的。发生上述两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学校应按照预警级别根据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6时以后至上课前(8时)本市发布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响应的,学校可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当发布部分区域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级别时,在该区域的学校应按照本预案执行,其他区域可维持正常学习、工作秩序。

应急措施

(一)Ⅳ级响应

建议幼儿园、小学停止组织户外运动;建议中学及高等学校减少组织户外运动。

(二)Ⅲ级响应

1.幼儿园、小学停止组织户外运动,中学及高等学校减少组织户外运动。

2.学校在建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

3.按照市交管部门要求,载客汽车和载货汽车实行号码和区域限行。

(三)Ⅱ级响应

1.幼儿园、小学停止户外运动;中学应停止室外体育课、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业余训练,应停止校级、县市区级、市级组织的体育考试和运动会;高校学生减少户外运动。

2.学校在建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

3.按照市交管部门要求,载客汽车和载货汽车实行号码和区域限行。

(四)Ⅰ级响应

1.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停课;高校应停止室外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业余训练,应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

2.做好因未接到停课通知而到校中小学学生和到园儿童的看护工作,并加强对寄宿学生的看护,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

3.停课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应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自主学习。学校应提示家长对孩子进行在家生活和安全教育。

4.学校在建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

5.按照市交管部门要求,载客汽车和载货汽车实行号码和区域限行。

6.中小学及幼儿园,除必须坚守的岗位外,教职员工实行弹性工作制;各高校在保证日常教学、学生生活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教职员工可实行弹性工作制。

7.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应急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盯守,并保证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班。

济宁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