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缓解市区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道路通行环境,减少大气污染,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市区道路通行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禁行区域
(一)东起东外环(S614、G327和东外环南延)、西起西外环(G105、G327和S251)、南起南二环(临菏路)、北起北二环(S338)的三环线(不含)以内区域禁止拖拉机、农用机动车、三轮汽车、机动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货运汽车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核载2吨以上(含2吨)的货运机动车通行。
(二)东起火炬路、西起济安桥路、南起车站西路、车站东路和济邹路、北起任城大道的二环线(不含)以内区域禁止核载1.5吨以上(含1.5吨)的货运机动车通行。
(三)东起琵琶山路和车站东路、西起环城西路、南起健康路和龙行路、北起常青路和吴泰闸路的一环线(不含)以内区域禁止核载0.75吨以上(含0.75吨)的货运机动车通行。
二、机动车单向通行路段
(一)科苑路南起洸河路、北起吴泰闸路以内的路段,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通行。
(二)浣笔泉路南起太白楼路、北起吴泰闸路以内的路段,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通行。
(三)篦子市街南起太白楼路、北起马驿桥街以内的路段,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通行。
(四)府河西街南起太白楼路、北起马驿桥街以内的路段,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通行。
(五)牌坊街南起健康路、北起解放路以内的路段,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通行。
(六)一天门街至小教场街(含一天门街、冯家大院街、文大街、柴禾市街、水口子街、小教场街)南起太白楼路、北起红星路以内的路段,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通行。
(七)行署西巷南起红星路、北起环城北路以内的路段,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通行。
(八)解放路东起车站东路、西起建设路以内的路段,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通行。
(九)仙营路东起供销路、西起建设路以内的路段,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通行。
三、机动车高峰时段(7:00—9:00、17:00—19:00)禁止左转路口
(一)太白楼路东起火炬路、西起济安桥路以内的路段,所有与太白楼路相交叉的次干道、支路和沿街单位禁止向太白楼路左转弯。
(二)红星路与英华路交叉口禁止机动车由南向西左转弯。
(三)红星路与甄家街交叉口禁止机动车由南向西左转弯。
(四)海关路与科苑路交叉口禁止机动车由东向南、由西向北左转弯。
(五)共青团路与马驿桥街交叉口禁止机动车由东向南、由北向东左转弯。
(六)任城路与大油篓巷交叉口禁止机动车由东向南、由西向北左转弯。
(七)任城路与税务街交叉口禁止机动车由西向北左转弯。
(八)古槐路与财神阁路交叉口禁止机动车由东向南左转弯。
(九)古槐路与院后街交叉口禁止机动车由东向南、由西向北左转弯。
(十)济安桥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口禁止机动车由东向南、由北向东左转弯。
(十一)济安桥路与赵庄路交叉口禁止机动车由南向西、由西向北左转弯。
(十二)7:30—8:00、11:00—12;00、13:30—14:30、16:00—17:30,建设路与刘庄路交叉口、洸河路与浣笔泉路交叉口禁止机动车在路口掉头和左转弯。
以上限行路段及禁止左转弯路口公交车辆除外。
四、市区三环线(不含)以内区域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五、开辟、调整公共汽车的行驶路线、站点,审批部门应当事前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公路客运车辆在城市道路上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线路行驶。
单位通勤班车,须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通行证,按指定路线和时间行驶,在指定的站点停靠。
快速公交专用道在7:30—8:30、11:30—12:30、17:30—19:00时段只允许大中型载客汽车通行,其余时段其他车辆可借道通行。
六、使用教练车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自学用车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须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通行证,按指定路线和时间行驶。
七、需要进入禁行区域的车辆,须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通行证,按指定路线和时间行驶。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不受通行限制。
八、实行道路交通管制时,车辆、行人必须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和管理。
九、违反本通告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处罚。
十、本通告自二O一六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济宁市公安局此前发布的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相关的通告与本通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济宁市公安局
2016年6月20日
济宁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