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我市广大中高考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考试环境,市环保局和市公安局决定在6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加强城区环境噪声的管理,娱乐场所的噪音污染、建筑工地午间和夜间施工噪音、高音喇叭等商业噪音是此次城区噪音管理的主要目标,市民发现可进行电话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高考、中考期间(6月1日至6月15日),禁止在市区内从事露天卡拉 OK 经营活动,商店、饭店、文化娱乐场所应采取有效防治环境噪声污染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禁止建筑施工工地午间(12时至14时)、夜间(20时至次日凌晨6时)施工,同时,考试期间,考场周围建筑工地昼夜禁止施工。特殊情况确需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重点工程和建设项目,必须报经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此外,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取其他发出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我市在高考、中考期间将设立举报电话,组织执法人员昼夜巡查,对违反者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若市民在中高考期间发现市区有以上三类噪音污染,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市环保局:12369;市公安局:110)。
济宁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