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演员叶璇因通过新浪微博转发一篇题为《叶璇挺身告骗子 法院判胜诉》的文章,被演员田振威(艺名田牧宸)以侵犯其名誉权为由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田振威的诉请,叶璇不服上诉至北京市一中院。近日,北京市一中院终审改判驳回田振威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悉,叶璇、田振威曾均为《搜索连》演员。2015年1月,田振威向叶璇借款60万元,借条写明缘由为购车。2015年5月,叶璇起诉田振威要求还款。2015年8月,新浪网发布文章,称田振威以为母亲治病为由向叶璇借钱,后删除报道。田振威认为内容不实,将叶璇等诉至法院。一审田振威胜诉。二审法院对叶璇帮助田振威母亲治病借款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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