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2016年合同格式条款整治重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济宁市工商局、济宁市消费者协会决定公开向社会征集对经营者利用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类合同和旅游类、汽车类合同中的典型不公平“霸王条款”活动。
广大消费者遇到或发现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旅游、汽车合同中含有免除经营者法定责任的内容,含有违法加重消费者责任的内容,含有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的内容的格式条款,可向所在地的工商局、消费者协会举报或提供有关情况(包括相关资料、合同格式条款原件或复印件),同时,欢迎提供有关解决方法和修改建议。
本次征集活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征集结束后,济宁市工商局、济宁市消费者协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征集到的合同中不公平的“霸王条款”进行归类分析和审查,并作为下一阶段全市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旅游、汽车合同格式条款整治规范工作的重要线索,督促有问题的经营者限期整改,对不整改的,将依法予以查处,进一步营造公平、放心的消费环境。
举报联系电话:12315;0537-2883802;0537-2883315
举报邮箱:jngshtk@163.com
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济宁市消费者协会
2016年6月2日
济宁本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