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省批复的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项目包括42家学校、1家公共医疗卫生机构、35家敬老养老机构和4家工业企业;
●项目竣工后,可实现日产热水能力2489吨,年可减少煤炭消费8163吨,减排二氧化碳1.52万吨、二氧化硫140吨、氮氧化物41吨、烟尘18吨,可获财政补贴资金1910万元。
济宁新闻网讯 根据省经信委、财政厅、节能办《关于下达2016年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鲁经信资〔2016〕224号)和省财政厅、经信委《山东省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建〔2014〕25号)要求,我市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学校、公共医疗卫生机构、敬老养老机构和工业企业等99家单位申报山东省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项目,其中82家单位获省批复,包括42家学校、1家公共医疗卫生机构、35家敬老养老机构和4家工业企业。
经测算,82个项目竣工后,可实现日产热水能力2489吨,预计年可减少煤炭消费8163吨,减排二氧化碳1.52万吨、二氧化硫140吨、氮氧化物41吨、烟尘18吨,可获补助资金1910万元。
补贴资金计算标准
1.基础教育学校日产热水每吨补贴7500元,其他院校日产热水每吨补贴4500元,同一个校区只能一次性享受财政补贴且最多不超过120万元。
2.公共医疗卫生机构日产热水每吨补贴4500元,同一个院区只能一次性享受财政补贴且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3.敬老养老机构日产热水每吨补贴7500元,同一个院区只能一次性享受财政补贴且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4.工业企业日产热水每吨补贴6000元,同一个企业只能一次性享受财政补贴且最多不超过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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