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4月11日20:00,山东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受理来电来信举报205个,其中来电194个,来信11封。
其中,任城区59件、邹城市18件、汶上县17件、嘉祥县17件、鱼台县15件、兖州区14件、金乡县13件、微山县10件、济宁高新区10件、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9件、泗水县7件、梁山县6件、曲阜市5件、太白湖新区5件。
涉及大气污染168件、水污染59件、噪音污染35件、固废污染19件、其他8件。
上述问题均已全部交办相关县市区及市直部门进行处理。截至4月11日20:00,已经办结47件,其中属实42件,不属实5件。对于查处属实的问题,分别采取了关停取缔、限期整改、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等措施。
根据安排,山东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2017年4月15日。督察进驻期间设立专门信访举报电话:0537-2906709,专门邮政信箱:济宁市第169号信箱(邮编:272000)。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济宁新闻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