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网购2元红酒 商家以价格标错为由拒发货

2016-05-24 09:53:52 来源:济宁新闻网

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王鑫伟)5月16日,曲阜市工商局接到市长热线转来的投诉单,反映广东的吴先生在某大型网购平台上,通过参加促销活动抢到了标价2元/瓶的红酒1瓶。但在支付了价款后,卖方不仅不发货,还单方取消了订单。网上显示该企业是曲阜孔子国际商贸城的一家商务公司,于是吴先生直接拨打了曲阜市长热线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曲阜市工商局立即安排网络交易监管科工作人员上网核实。在电话联系到广州吴先生后,调取了买卖双方的聊天记录、网上图片、订单等信息,确认吴先生已经按照约定支付了价款。随后工作人员联系了卖家曲阜某商务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张经理说,是因为做活动时第三方平台系统错误,将原价45元/瓶的红酒错误标识为2元/瓶,消费者应该认识到这种明显的错误,因此拒绝发货,仅同意退款。对此,工作人员从法律规定上做了耐心解释,告诉销售者这种错误属于买卖邀约中出现的错误,是销售者与第三方平台之间造成的错误,消费者已经按照约定支付了价款,应视为合同成立。即使销售者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合同,也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消费者由此受到的损失。工作人员还对经营者做了耐心的思想工作,从曲阜作为东方圣城,首善之区的高度,强调企业诚信立本,一诺千金,自觉维护诚信曲阜的良好形象。最终,销售者同意按消费者要求发货,并对造成的误会表示歉意。广州吴先生对曲阜工商局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十分赞赏,对工商部门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在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进行网上购物时,一定要与卖家充分沟通,货比三家,选择信用高的网购平台进行交易。同时注意保存好网购聊天记录、电话录音、支付记录等证据,在受到利益侵害时及时向工商部门求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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