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城市管理局印发《违反城市管理法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市民举报违规行为,内容真实客观,可获得话费奖励。
办法规定,济宁市城市管理局受理举报区域为济宁市主城区建成区范围内。受理举报内容分为,市容秩序类:违法开挖路面、非法设置户外广告、乱搭乱建的行为。环境卫生类:违法倾倒建筑生活垃圾、车辆抛洒污染道路、焚烧垃圾、烧烤油烟污染、向车窗外抛物的行为。公共设施类:破坏垃圾箱、路灯、护栏、窨井盖、过街天桥的行为。城市绿化类:占绿毁绿、违规砍伐树木、毁坏绿化设施的行为。
举报提供线索符合实施奖励条件规定的,每次给予举报人2元奖励,奖励每月结算一次,对季度累计有效举报超过10次,且排名前10名的举报人,市城市管理局将给予30元特别奖励。奖励均以话费形式发放。
实施奖励的条件有,举报内容真实客观,举报时要详细填写违法行为事项、时间、具体位置并附现场照片,所提供的照片能够全面、清晰反映违法行为的全貌。举报人要写清手机号等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回复奖励。举报人应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同一不文明行为被不同举报人多次举报且内容相同的,对第一举报人进行奖励,顺序以受理时间为准。多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1人次进行奖励,奖励排名顺序第一的举报人。微信公众号“济宁数字城管”为有奖举报受理平台,可扫码关注“济宁数字城管”微信公众号参与有奖举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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