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谷雨)经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低于200,预计未来空气质量将有所好转。根据《济宁市环境空气污染应急预案》要求,决定自12月23日15时10分起,将目前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调整为蓝色预警,应急响应由Ⅱ级调整为Ⅳ级。响应措施:
1、城市主干道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
2、强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
3、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化工、钢铁、水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
4、倡导公众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5、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采取防护措施。
请各有关部门及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指导相关单位、部门及时调整应急措施,并监督其落实。
市政府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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