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12月1日讯(记者 谷雨)据了解,经济宁市环保局与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合会商,按照《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济宁市于2016年12月1日8时35分发布蓝色预警,同时启动Ⅳ级响应。
预警期间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包括:
(1)城市主干道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
(2)强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
(3)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化工、钢铁、水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
(4)倡导公众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5)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采取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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