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公安10天拘留34人 掀起打击“盗抢骗”高潮

2016-05-21 10:33:12 来源:济宁新闻网

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苏培银)自2016年5月8日,在全县公安机关安排部署打击“盗抢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金乡县公安局各警种、各参战民警奋发有为、多措并举,以时不我待的担当精神迅速掀起打击“盗抢骗”犯罪工作新高潮。

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公安机关打破通常观念和惯性思维,切实强化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把“小案件”办好、把打击主业做强,全面有效地跟进落实打防管控建各项措施。确保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成为服务群众、服务民生的重要抓手,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和战果回应人民群众的迫切呼

2016年5月9日,该局胡集派出所联合刑警大队连续抓获两名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5月9日13时40分许,犯罪嫌疑人牛某经多次踩点后,趁受害人叶某不备,采取撬別锁芯的方式,将叶某停放在胡集镇大义邮政储蓄门口的爱玛牌电动自行车偷走。接到报案后,金乡县局110指挥中心迅速下达围追堵截指令。随后正在巡逻的胡集派出所民警将犯罪嫌疑人牛某抓获。经查,牛某对自己多次盗窃电动车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2016年5月12日23时10分,该局北城派出所民警巡逻至金山街和中心街交界处时,发现两名形迹可疑人员,逐上前盘查,看到巡逻民警后两名可疑人员随即分头逃窜。但很快即被民警当场控制。经过搜查,巡逻民警从两人身上搜出小型手电2把,螺丝刀1个,用于伪装的橄榄帽2个。遂将两人传唤至派出所讯问。 经讯问,两名违法嫌疑人陈某(男,25岁,甘肃省平凉市人)、王某(男,24岁,单县单城镇郭黄庄人)两人刚刚窜至金乡县奎星街一婚纱摄影店内盗窃现金140余元。不料还没走半里路就被巡逻民警逮个正着。陈某、王某分别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

2016年5月12日晚,该局肖云派出所根据摸排的线索,一举将在江苏省常熟市盗窃后潜逃回家的网上在逃人员李某抓获,

今年2月至3月中旬,金乡化雨籍人员李某伙同他人流窜至江苏省常熟明日星城小区、谢桥老街小区、润欣花园小区等地盗窃电动车电瓶。经审,李某对自己在江苏常熟作案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

2016年5月15日16时许,金乡县局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展开迅速行动,并在金山街南段一火锅店内将犯罪嫌疑人袁某抓获。2016年2月8日中午12时许,开发区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该辖区群众王某家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被盗黄金项链、银手镯和现金等物品一大宗,价值一万余元。因案发当天是农历的大年初一,犯罪嫌疑人又是选择白天作案,行为嚣张,造成很大的影响。开发区派出所民警通过现场勘查、走访群众、调取监控等工作。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及作案经过。在开展了大量的走访工作后,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为金乡镇刘庄村的袁某。但作案后袁某一直潜逃在外。期间,开发区派出所先后多次组织追逃活动,在做了大量的调查走访和线索摸排后,最终将袁某抓获归案。经查,犯罪嫌疑人袁某多次犯有盗窃前科。经讯问,袁某对于春节当天盗窃王某家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诉了另外7起盗窃案件的犯罪事实。

2016年5月17日8时许,该局肖云派出所民警巡逻至金张线肖云镇殷庄村路段时,发现一辆自南向北行驶的两轮 摩托车上的两人和5月16日12时许盗窃大蒜的嫌疑人十分相似,遂上前盘查。经询问,违法嫌疑人刘某(男、江苏省徐州市丰县首羡镇人)和刘爱某对在金乡县 盗窃大蒜一事供认不讳。经查二人在金乡县先后盗窃5袋大蒜,共得赃款600元左右。现违法嫌疑人刘某、刘爱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行政拘留。

打击盗抢骗行动以来,仅仅10天的时间内,金乡县局先后破获各类侵财类案件16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0余人,刑事拘留34人,切实在全县范围掀起了打击行动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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