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消费警示 教你网购的正确打开方式

2016-11-11 03:35:11 来源:济宁新闻网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网购热潮即将袭来,面临新的网购高峰,为维护正常的网络经营秩序,避免消费者在网购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济宁市工商局发布,提醒消费者要注意交易安全,理性消费,不要盲目抢购,谨防网购陷阱。

利用节日促销活动迷惑消费者

有些网站在节日期间推出了“全年最低”“抢购”“狂欢节”“秒杀”等促销活动,看似商家优惠折扣力度不小,实际存在抬高原价,再打折的情况。还有的存在事后单方面取消订单或擅自修改活动内容的情况,致使消费者权益受损。

每年的“双十一”“双十二”过后,退货换货的快递运单急剧增加,一般是商品与宣传不符、延迟发货、快递超期以及消费欺诈,甚至网络诈骗等。因此,消费者在网购狂欢的同时,要注意理性消费。

登载正品图片实际销售假货

记者在不少网购平台中发现,有的卖家对产品虚假宣传,登载正品的图片实际销售假货,因为价格低廉,消费者往往被吸引。卖家对一些较为关键的信息做模棱两可的表述或是刻意隐瞒,消费者购买到的实物与网上看到的样品不符,给消费者造成损失。

而有些网站则要求消费者必须经过网上注册,同意其制定的交易协议后方可成为网站会员,否则不具备交易资格。这些协议里往往隐藏了一些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以此来减轻、免除商家的义务。

利用山寨网站、钓鱼网站盗取信息和钱财

有的卖家通过MSN、QQ或Email等方式提供给消费者交易链接、图片或是让消费者支付第三方提供的非所需商品的链接,诱骗消费者登陆“山寨”网站或“钓鱼”网站,通过网络钓鱼或植入“木马”等手段盗取个人信息或钱财。

某些网站利用低价优惠或者第三方支付系统暂时维护等理由,要求消费者使用其指定的其他支付途径,骗取消费者钱款。

在“双十一”“剁手季”“狂欢节”等刺激网购消费的字眼前,消费者将如何规避这些消费陷阱?济宁市工商局提醒广大网友网购时要注意以下几项:

核查网站资质及信誉度,合理判断商品价格

网上购物要选择正规、有经营资质的购物网站并要认真核对网站的地址。正规网站一般在主页下方都有工信部的ICp认证标志和工商部门的登记信息。通过这些可以查询网站的备案情况和工商登记信息。另外,消费者还要关注商家的信誉度,选择信誉度较高的商家。

消费者不要过分贪图便宜,网购中价格超出合理范围的,极有可能是陷阱。除了假货或伪劣产品,正规渠道购买的货品是不可能和市场价相差那么多。

遇到节日促销活动时,要问清活动的详细情况,对商品的价格进行前期了解或是在不同的购物平台和商铺进行比较。

仔细查看网购合同,不要打开陌生人网址

诸如“售出后概不退换”“只换不退”“单方任意解除合同”等霸王条款,对消费者而言有失公平。遭遇类似纠纷,消费者可以直接向消协投诉,也可通过诉讼确认合同条款无效。

消费者一定要加强防范意识和账户的保密功能,切勿将私人信息泄露他人;在网购过程中,千万不要打开陌生人给的链接地址,如发现有问题,立即向银行申请冻结卡内的资金,防止被骗。

使用安全的支付方式,四类证据必须保留

消费者购物最好通过安全可靠的第三方交易平台来实现,尽量选择货到付款或交易平台提供的带有第三方保障功能的支付方式。在使用银行卡进行网络支付时,千万注意不要在网吧电脑等公共设备上使用;最好有专用账户或专用卡作网上支付使用,同时卡内不要放太多的现金。

网上交易时,卖家可以随意更改网站内容,而消费者却很难固定证据,在交易中有4类证据必须保留:买卖发票、快递单、网上聊天记录以及商家活动宣传截图。和卖家交流时,消费者一定要仔细询问细节问题,并且一定要索要发票,养成良好的购物习惯。可以对商家的活动细则、礼品清单、订单细节等相关截图予以保留,防止商家事后私自取消订单或是修改活动规则。同时,消费者也可以通过第三方电子数据司法存证软件保留电子证据。

今年以来,济宁市工商局建立了工商所和网络平台联络员队伍,各县级局都成立了网络市场监管领导小组,加强了网络平台的靠前行政指导。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在2016网络市场专项行动中,已删除违法信息370多条,责令整改网站39个,查处违法涉网案件37件,有力地打击了网络违法经营行为,并会同市经信委、商务局联合认定了35家市级电子商务企业,为全市网商企业及网购消费者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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