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家庭汽车越来越多,难免发生刮擦,车主之间因剐蹭发生矛盾时本应第一时间寻找目击证人,并向交警部门寻求帮助。然而市民李先生发现自己的爱车在小区被剐后却放火烧毁了“嫌疑”车辆,结果不但自己的损失没有得到补偿,还因放火罪被任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近日,记者在任城区法院了解到,被告人李某的东风风行商务车在其居住的龙行小区停放期间被刮擦,他怀疑是在该小区施工的挖掘机“肇事”。
李某向施工人员询问,但未找到肇事司机,李某随后又来到社区居委会反映其车辆在小区被刮擦的问题,居委会经过多次调解未果。找不到肇事车辆,李某心里愤恨不已,在一次饮酒后,想到小区道路即将完工,其车辆被刮擦问题尚未解决,李某便从其摩托车备用箱内拿出一瓶备用的汽油,倒在了停放在龙行小区的一小型挖掘机座位上,用打火机将座位点燃后逃离了现场。有小区居民发现挖掘机着火,拨打了110、119报警,消防人员赶到现场才将火扑灭。经任城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烧的挖掘机价值近17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为泄私愤,故意在公共场所纵火焚烧他人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案发后其家人与被害人已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李某最终因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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