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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5月以来,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和省局统一部署,迅速在全市开展了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药品经营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行动开展以来,济宁市迅速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召开药品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约谈会议,部署企业自查整改工作,督促全市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自查整改。
行动中,先后组织13个检查组,分两批对全市36家药品批发企业、151家药品零售企业实施飞行检查,对34家批发企业开展了上下游延伸检查,对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挖细掘,对检查的企业全部出具现场检查报告,严肃责令企业整改存在的问题,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先后召开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主要负责人约谈会议,向全市药品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县市区局通报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再自查再整改,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要求各县市区局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力规范药品经营秩序。集中整治以来,全市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36家,检查零售连锁总部64家,检查零售药店1633家。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企业全部责令整改,对违反GSp规定、不再符合GSp要求的33家零售企业收回GSp认证证书,并限期一个月整改;对严重违反GSp规定、不再符合GSp要求的10家药品零售企业撤销GSp认证证书,并限期6个月整改,整改期间一律停止药品经营;对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397家企业全部依法处罚,罚没款合计127.3万元,有力规范了药品流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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