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胜诉

2016-10-28 15:13:09 来源:济宁新闻网

核心提示:7月31日,药家鑫父亲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宣判。法院要求张显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30天时间内在微博上每天不间断对药庆卫发布道歉微博,不得删除,同时删除之前的造谣诽谤微博,另外张显须向药庆卫支付1块钱的精神赔偿。

央视网消息 7月31日下午,药家鑫父亲药庆卫(微博)诉张显(微博)名誉侵权案在西安雁塔法院开庭宣判,要求张显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30天时间内在微博上每天不间断对药庆卫发布道歉微博,不得删除,同时删除之前的造谣诽谤微博,另外张显须向药庆卫支付1块钱的精神赔偿。

在药家鑫案终审后,其父药庆卫认为王辉代理人张显在微博上编造了许多子虚乌有的事实,把药家鑫说成“官二代”或“富二代”,意在让广大不知情的网民产生仇恨 。2011年8月4日,药庆卫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张显名誉侵权。9月5日下午,药庆卫又向 法院增加了两项诉讼请求:要求张显连续30天在知名网站、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刊登不少于 3000字的致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此后,张显回应称:“我不会道歉的……药家鑫父母因没有教育好自己孩子,残忍地杀害了张妙,应向我方道歉的……药家鑫父母也应该向全国有良知的人道歉的。”

2011年12月29日下午,该案在西安雁塔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原告拒绝调解,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新闻回顾:药家鑫父亲起诉药案原告代理人张显名誉侵权

2011年8月4日下午,药家鑫的父亲药庆卫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副教授张显名誉侵权,称张显在多个博客捏造其为“官僚”、“富商”、“军界蛀虫”等。雁塔区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但张显暂时未收到通知。

药家鑫案原告代理人承认部分言论未核实

8月4日,药家鑫父亲药庆卫把药案受害人张妙的代理人张显告上了法庭,起诉对方在微博、博客上捏造事实,恶意攻击和诽谤自己的名誉。张显承认,他所发布的关于药家有背景等信息没有核实,并称自己一些出位的言论只是为了监督法院。

【延伸阅读】另一面--该如何看待药家鑫案

现代司法实践中,律师为被告辩护无可争议,药家鑫案中的调查问卷是否合乎司法程序仍值得商榷,与其说公众担忧舆论左右司法、不如说是司法本身权威不足。而对于公众来说,与其讨论药家鑫是否该死,不如思考是什么样的成长环境酿成了药家鑫式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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