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镇:“三举措”开展散煤治理及清洁型煤推广行动

2016-10-16 04:15:08 来源:济宁新闻网

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一是积极召开工作会议,确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管区书记为主要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在会上确定了各成员的工作责任。二是实行网格化管理,将责任层层深化到每个行政村干部,包保村干部,并签订了任务保证书,力求保量超量完成目标。

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该镇发动村干部、包村干部、相关部门人员进村入户为辖区居民发放清洁型煤宣传明白纸,面对面宣传新型清洁型煤的环保、热值高、价格实惠等优点,让百姓买的放心、用的舒心。同时,充分利用村广播、宣传车、条幅等宣传工具对清洁煤进行推广宣传,让新型清洁煤的“好”“深入”人心,增强居民自觉燃用洁净型煤的环保意识,为后期的销售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多部门联动,加强源头监管。镇环保部门联合派出所、工商部门对全镇煤炭经营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对未按规定要求营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非法、违法经营劣质散煤的企业,一律按上限予以处罚;对不符合布点规划的储煤场地一律关闭取缔;对不符合济宁市储煤场建设标准的场地,依法处理,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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