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静)近日,任城法院最终认定在济宁多个小区停车场疯狂砸车的张某9起盗窃行为,判决执行有期徒刑五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2015年9月至11月期间,张某先后在济宁市任城区多个居民小区地下车库及地面停车场等地,采取石块、铁篦子砸破汽车玻璃的手段实施盗窃行为,疯狂作案9次,造成43辆汽车受损,大部分为宝马、奔驰、奥迪等高档汽车。经物价鉴定车损价值共计7万多元。张某从被砸车辆里盗取现金、卡地亚手表、太阳眼镜香烟等多件物品。
张某的疯狂作案,一度造成了市民的恐慌。公安机关派出大量警力展开监控及巡逻,在地下停车场内及附近展开布控,经过搜寻,最终将张某抓获归案。张某面对砸车时自己留下的血迹和影像,对自己砸车盗取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张某供述,在砸车盗取途中,张某曾看到某一楼的厨房窗户没关,踹烂纱窗钻进去盗窃现金6000元,钻石戒指、黄金戒指各一枚。
张某供述称,这是其最后一次盗窃,因为第二天在电视上看到播放了其砸车偷东西的监控,心中害怕,没敢再次实施盗窃。
任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连续采取破坏性的手段盗窃他人财物,造成43辆汽车损毁,车损价值73795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入户盗窃他人财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照刑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和盗窃罪,被告人张某身犯数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法官说法
任城法院刑庭副庭长续新国:砸车盗窃和入户盗窃犯罪比较多,有三点需要格外注意。一是车主车内不要放任何物品,即便是衣服或者一个手提袋也会引起嫌疑人的盗窃欲望,要养成防范的习惯,以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二是楼层较低居民的应该安装防护网,避免犯罪分子入室盗窃。三是有条件的市民可以在家中安装监控摄像头等设备,犯罪分子会害怕留下影像而放弃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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