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庆义)近年来,金乡县民政局结合实际,本着“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宗旨,严格按照县纪委的统一部署,在全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积极构建“权力阳光运行,监督全程跟踪,风险动态防控,腐败有效预防”的防腐长效机制。
一是注重抓住关键环节。围绕权力运行的特点和规律,抓住关键,依据权力的重要性、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其危害性等,查找出廉政风险点,按照危害程度和发生频率等进行分析评估,确定不同的风险等级。对已查出的各类风险,经局班子审核把关后,予以公示备案。共核定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点121个,保证了廉政风险的查全、查深、查透、查准。按照权力、岗位的风险因素、发案频率与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等,将廉政风险划分为“A”、“B”“C”三个等级评定风险等级,实行风险等级管理,确保廉政风险可防可控,让权力在安全、有序的前提下公开透明运行,并依法有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注重把握工作重点。积极探索有效防控的综合举措,强化风险防控推进业务工作,实现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同步防范,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在城乡低保对象认定方面,成立民政局低保核查中心,建立信息核对机制,出台核对办法,实现了民政与公安、住建、人社、税务、工商、公积金等20多个部门(单位)联网,共享居民信息,使救助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制定了《金乡县民政局内部控制监督制度》,不断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大财务支出的监管,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涉及民政部门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保障、优抚补助等专项资金均实现了社会化发放,并确保按规定、按程序、按政策、按要求发放到位。
三是注重健全长效机制。着眼于事前监督的预防和事中监督的融入、事后监督的震慑,积极探索实现监督延伸和覆盖的方法途径。2015年,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民政工作规范化建设”,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努力使工作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规范、工作行为规范、工作制度规范,形成了涵盖所有民政业务的标准体系。基本实现了六个“明显”转变。工作纪律明显加强,业务流程明显优化,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服务水平明显改善,履职能力明显增强,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受到了省厅和市局的高度关注,被评为2015全省民政工作创新成果奖。2016年,又出台了《关于实行民政工作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以“精、准、细、严”操作为特征,严格制度落实,逐步实现民政工作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控制,力争各项工作“零差错”。同时,针对不同层级、科室、事业单位、岗位工作权力运行的特点,充分发挥政务公开、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手段,对权力运行实行“差别化”“全方位”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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