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始终把教育作为优先支持对象,上半年全市财政投入60.4亿元,全力保障我市基础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建设,力促教育公平、公正。
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将义务教育学校每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至初中910元、小学710元,特殊教育学校每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至6000元。从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全部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免费教科书。进一步扩大营养改善计划范围,安排学生营养餐补助资金1.31亿元,受惠学生达68万人。继续支持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实行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全免费。
全力保障家庭困难学生就学。安排5429万元开展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初中生、小学生的寄宿生补助,分别达到每生每年1250元和1000元,补助范围扩大至15%。对符合高中段(含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助学金资助条件的学生,根据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每生每年可享受一定金额的补助,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设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达到每生每年1200元。
着力解决教育大班额问题。在年初预算安排2亿元基础上,从新增债券中追加预算5000万元,支持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和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上半年,全市解决大班额问题规划建设项目已完成投资16.3亿元,开工建设面积123.9万平方米,新增学位1.4万个,在建项目8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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