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邹城市将对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实行三档阶梯价格制度。三档气价按1:1.2:1.5的比价安排,分别为2.2元/立方米、2.64元/立方米、3.30元/立方米。据悉,97%的家庭用气支出不会增加。
用气量分三档,对家庭用户影响不大
阶梯气价的第一档为年用气量260立方米以下,约覆97.42%居民家庭用户;第二档年用气量260至335立方米,约覆盖1.45%居民家庭用户;第三档年用气量335立方米以上。
根据不同阶梯的保障功能,第一档气价按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第二档气价按合理补偿成本、取得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第三档气价体现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能够抑制过度消费。第一、二、三档气价按1:1.2:1.5的比价安排,分别为2.2元/立方米、2.64元/立方米、3.30元/立方米。
按照国家发改委《指导意见》的原则性规定,第一档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邹城市第一档气量覆盖97%以上的居民家庭用户,调查分析显示,绝大部分居民家庭不会因阶梯气价政策增加生活支出。1.45%的居民家庭在第一档用气范围内的气量部分,支出不会增加,超出第一档的气量部分,支出才会有所增加,但由于一、二档气价差距不大,对这些家庭的影响有限。剩余的极少数居民家庭由于用气量大,支出会相对多一些,也体现了公平的原则。
引导节约用气,4人以上家庭年增60m3
实施居民阶梯气价制度时,对家庭人口较多(4人以上)且用气量较大的居民用户,每增加1人,可申请第一档、第二档年度气量增加60立方米用气基数;同时,对城镇低保用户,所有用气量均按居民阶梯气价第一档价格标准执行。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生活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居民第一档与第二档气价的平均水平2.42元/立方米的价格执行。另外,对城区少数未享受集中供热惠民政策且独立使用天然气取暖的居民家庭,其取暖用气暂时按照第一档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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