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5市公布去年城镇职工平均工资 济宁52698元

2016-08-15 07:15:56 来源:济宁新闻网

进入下半年,山东17城市陆续公布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简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记者从各市统计部门了解到,目前除济南、东营外,其他15市的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均已出炉,其中青岛以69465元的收入领跑全省,烟台和泰安位列第二和第三。

作为山东第一经济大市,青岛去年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9465元,比排在第二名的烟台(59906元/年)多出近1万元。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济南未公布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数据,所以未能出现全省GDp排名前3大市的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对等排序的局面。

夺得季军的泰安市,去年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8197元,仅比烟台少了不到2000元。此外该项指标超过5万元的城市,还有淄博、临沂、日照、滨州、威海、济宁、潍坊,分别实现56782元、56312元、54734元、53865元、53494元、52698元、50112元。

上述8市在2015年的GDp全省排名中,分别排在第9位、第5位、第7位、第16位、第14位、第10位、第6位、第4位。而余下的莱芜、枣庄、聊城、德州、菏泽等5个城市,2015年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49713元、49673元、48070元、47319元、44646元。

据了解,按照统计部门口径,城镇非私营单位包括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而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有统计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统计最终数据为税前收入。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济南和青岛两市统计部门此前曾发布2015年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达52504元和53715元。其中,青岛市的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比全市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高出15750元。对于未公布各项指标的东营市,该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最终数字尚未确定。(张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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