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我市将加强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实,对进展缓慢或工作难度较大的县(市、区)开展督查整改、约谈问责。
此次专项督查主要以不动产登记工作落实情况及不动产登记制度落地实施具体情况为主,对不动产登记中颁发新证、停发旧证的工作计划、时间安排和具体工作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窗口设置地点是否落实;是否按照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程序设置“一站式”服务;是否提供已经公开的相关文件和申请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办事指南等进行督查。在此基础上,我市还将对各县(市、区)在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过程中的各类数据整合、流程再造、系统开发、窗口建设、信息平台建设、资料管理和安全保密等重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在专项督查期间,市编办将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做好本级自查自纠工作,落实市本级机构组建、人员划转、窗口建设、档案资料移交、信息系统建设等具体任务,查找、梳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落地实施。市督查组将根据各县(市、区)自评打分及督查情况,对各县(市、区)推进情况综合评比得分进行排名,列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落实情况排名表,提出督查整改、约谈问责建议,并报市政府。同时,将督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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