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学习贯彻《问责条例》 强化担当和从严意识

2016-07-26 07:13:18 来源:济宁新闻网

济宁新闻网讯 济宁市纪委日前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的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法泉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上发表的署名文章《实践“四种形态”关键在严》,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以严的要求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

在学习宣传贯彻中走在前、作表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规范和强化了党的问责工作,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问责条例》,是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保证。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学习宣传贯彻《问责条例》方面发挥好模范带动作用。

强化担当抓执纪问责。王岐山书记的署名文章就如何理解把握和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了全面系统阐述,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按照王岐山书记提出的要求,把纪委的职责摆进去,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要把《问责条例》作为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必学内容,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强化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站、微信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问责条例》;要认真做好《问责条例》的解释答复工作,对全市问责工作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凡与《问责条例》不适应、不符合的坚决废除,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要抓好《问责条例》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及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发挥震慑警示效应。(济宁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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