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推进残疾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落实“整体赶平均 共同奔小康”计划,微山县本着精准扶贫对象优先的原则,全面建立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由原来低保重度(听力言语除外一二级)残疾人扩大到低保所有持证残疾人,不再受残疾类别、级别的限制;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由原来就业年龄段的重度(一二级)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人扩大到重度(一、二级)视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人,不再受年龄的限制。“两项补贴”标准均提高至每人每月80元。
微山县今年最终审定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共6041名,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3292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749名。全年补贴资金近580万元,按月补贴标准每月10日前由财政部门通过银行以转账代发的方式直接发至残疾人本人账户。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到乡镇(街道)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做好政策衔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残疾军人除享受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提供的优抚待遇外,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的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对已领取“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补贴的残疾人,原则上不能申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孤儿或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的残疾儿童不能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可申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李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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