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午过后,城区雨势逐渐停歇,被暴雨洗刷过的空气中透着一股清新。下午3时,记者登录山东省空气质量监测平台,数据显示:济宁的空气质量指数(AQI)为29,等级为优。每当出现优良天气,人们在欣喜的同时,都会期盼这蓝天白云能时时拥有。昨日下午,在全市第三季度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会上,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任务目标出炉,未来两年,我市pM2.5、pM10、SO2、NO2等几项指标均将持续改善。
市环境监测站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二季度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5.68,最好的县(市、区)是邹城市,为5.37,最差的是高新区,为6.01;同比改善幅度最大的县(市、区)是嘉祥县,为24.3%,同比改善幅度最小的是太白湖新区,为11%。同时,根据空气质量综合改善幅度值排名,今年5至6月,嘉祥县以35.7%和40.9%的改善幅度连续位列全市十三县市区榜首,为此,嘉祥县获得生态补助资金100万元,汶上县和梁山县分别获得50万元生态补偿金,鱼台县、金乡县、曲阜市和邹城市则分别获得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生态补偿金。“我市计划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全市176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其中列入2016年计划的有90台。”据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截至目前,已有5台通过验收,62台制定了改造实施方案,制定率为68.9%。另外,我市共有106个项目列入省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单,现已完成80个,还有26个未完成整治任务或未完善手续。
根据《山东省2013至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2016至2017年)》要求,到2017年年底,我市环境空气pM2.5浓度值为小于69微克/立方米,2016至2017年均改善率在8.0%以上(较2015年);2017年pM10浓度值小于112微克/立方米,2016至2017年均改善率在11.0%以上;2016至2017年SO2在达标前提下持续改善;2017年NO2浓度值不高于40微克/立方米,2016至2017年均改善率3.6%以上。
目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各项指标改善任务按照年度已分解至各县市区。与2015年相比,在2016年上半年的基础上,各县市区2016至2017每年pM2.5年均改善率不低于8.0%,pM10年均改善率不低于11%,SO2在达标前提下持续改善,NO2年均改善率不低于3.6%且2017年浓度均值不高于40微克/立方米。
另外,《济宁市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还列出了我市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危废管理和环境违规违法及群众信访问题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整改要求,涉及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燃煤小锅炉取缔、煤炭清洁能源利用等2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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