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环保局拟招聘10名博士研究生 年龄35周岁以下

2016-07-10 07:12:10 来源:济宁新闻网

为进一步提高科技治污水平,济宁市环保局拟招聘10名博士研究生。现制定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选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

济宁市环保局共招聘10名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及相近专业(自动化、气象学、化学、生物学)博士,其中环境信息化研究方向、大气污染治理研究方向、水污染治理研究方向、危险废物污染治理研究方向博士优先招聘。

三、招聘待遇

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工作地点在济宁市环保监测站。

四、招聘范围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环保事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2.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能独立开展专业科研工作;

3.有较强的责任心、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4.身体健康;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招聘方法步骤

(一)招聘方法: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综合考核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二)具体步骤:

1.报名方式及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7月20日)。采取网上报名和本人电话报名相结合方式进行。考生可直接登录济宁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科、硕士博士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已发表论文、参与或主持科研项目等的原件和复印件。电话预报名的考生,可将相关资料电子版发至济宁市环保局人事科邮箱hbjrsk@126.com。

2.资格审查(2016年7月20日至7月30日)。由济宁市环保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3.考核方式及时间(待定):由济宁市人社局和济宁市环保局联合组织专家进行考核。

4.体检(待定)。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5.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人选。考察主要了解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成绩等情况。对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招聘计划(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6、公示和录用。考察、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东省济宁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环境保护局人事科 

电话:0537-2342307

邮箱:hbjrsk@126.com

联系人:陈 红(13853704829) 常 莎(13954715598)

济宁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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