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在市直部门统一设立党委(党建)办公室

2016-07-05 11:56:54 来源:济宁新闻网

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房凡超)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各领域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邹城市深入开展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在市直部门设立党委(党建)办公室,规范抓党建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从根本上破解部门党建力量薄弱、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统一规范机构设置。邹城市编委下发《关于中共邹城市委组织员办公室加挂牌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在市直部门单位设立党委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的机构编制、职能职责。在全市27个市直部门党委统一设立党委办公室,45个市直部门党组统一设立党建办公室,均为股级内设机构,配备主任1名。同时,把今年确定为“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年”,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办公设施、有制度门牌“四有”标准,强化工作保障,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高机关党建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明确机构职责职能。制定《党委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9项主要职能: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和本级党组织的各项决议、决定;研究起草本单位党建方面的材料,负责党务系统文件、通知、公函的收发、办理、回复,做好党建资料 的归档、保管;组织、安排党委(党组)的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做好会议记录;负责党委(党组)印鉴、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做好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 理、党费收缴等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加强支部建设、严格落实党内制度;根据党委(党组)安排,组织开展干部驻村联户、在职党员到社 区报到、党员活动日等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教育督促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国法;负责对下属党总支、党支部、党员的年度考核、评先树 优等工作,组织开展“联诺联述联评”活动;做好党委(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严格办公室工作人员标准条件,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对组织员的标准条件、工作职责、自身建设等进行了明确细化,按照市直部门党委不少于2人、部门党组不少于1人的标准,配备党委(党建)办公室工作人员189名。实行办公室工作人员“双重管理”,人员调整须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强化教 育培训,把党务干部列入全市党员干部培训主体班次,实行办公室主任月例会制度,多举措提升党务干部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今年以来,已先后举办井冈山党性 培训班、“两学一做”专题培训班、政德教育培训班5期,培训党务干部400余人次。

健全完善运行机制。指导市直各部门制定党委(党建)办公室工作制度,健全完善集中学习、周五例会、分工协作、绩效考评、办公室主任列席党(工)委会议等制度规范,不断提升办公室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强化日常督导考核,把党委(党建)办公室运行情况,作为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年”的重要内容,对人员配备不到位、办公场所不达标的,根据《邹城市党的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严肃问责,限期整改,确保市直各部门党委(党建)办公室实体化、规范化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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