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的“罗尔捐款门”

2016-12-02 03:26:21 来源:济宁新闻网

社论

几乎一夜之间,“罗一笑”这个名字获得了全国性的知名度。她父亲罗尔写的文章《罗一笑,你给我站住》刷爆微信朋友圈。先是铺天盖地的声援,后是铺天盖地的质疑,舆论仍在等待真相一块块拼出,只是我们不该忘了,罗一笑这个不幸罹患白血病的小姑娘仍躺在病床上。

舆论关注的焦点应是:一个遭遇不幸的家庭到了什么地步才可以向社会求助?求助人又该向捐赠人尽到哪些告知义务?

需要提醒的是,罗尔的家庭财产信息对讨论他的募捐行为是必要的,但除此之外的个人隐私不该被随意消费。网上流传的一些真假莫辨的八卦只会对这个家庭造成二度伤害,而与公共利益毫无关系。

罗尔目前承认自己有三套房,一套在深圳,自住;两套在东莞,总价值约一百万,因为没有办下房产证,所以无法交易。正是这项信息让此前的支持者有上当的感觉。

如何处置个人财产才是最好的方式,应由求助者个人决定。但从道义上,求助者有义务披露财产、收入状况以及具体的花销。唯有如此,才能保证一个社会有限的慈善资源分配给最需要的人。

9月1日施行的《慈善法》规定,开展公开募捐应该制定募捐方案,募捐方案包括募捐目的、受益人、募得款物用途、募捐成本、剩余财产的处理等。目前看来,罗尔和与他合作的小铜人金融服务公司在没有具体募捐方案的情况下,就募得了一大笔用途未定的善款,已超200万元。

不过,目前深圳市民政局在接受等媒体采访时表态:“网友微信打赏行为不算是募捐行为,可能公众以为是募捐行为,但不是。”这就形成一个“二律背反”,大家都以为在给罗一笑“捐款”,但却不归《慈善法》管,钱款的额度和去向,也不受严格监督。

这是个大问题了,朋友圈“募捐”失控了!其规模或许超出了发起人最初的设想,天量的捐赠,也放大求助者早先存在的夸大困境、误导公众的问题。罗尔风波再次说明了一个道理,不要滥用别人的善心,否则,你是在堵上今后别人求助的大门。

不归《慈善法》管的“打赏捐款”,无疑是一个摆在自媒体时代的严肃问题。

济宁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