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作者 朱昌俊
年关将至,各类考核又到了最后的冲刺阶段。而与此对应,讨薪类的案件,在年底也多了起来。遭遇结案率考核的法官,面对久拖不决的讨薪案件,到底会发生什么?以下案件或堪称现实注脚:
一年多未要回8万余元拖欠工资和补偿金的文建平和刘长荣,感觉到深深的无奈:他们共同先后两次申请劳动仲裁并胜诉,涉事公司拒不执行;他们又两次向河北承德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却因为“结案率考核”,两起执行案被莫名撤案或中止执行。
一心期盼等待一年多的案件能够有个结果,网上的裁判文书却告诉你:“申请执行人已将本案撤销执行,此案已结。”如果说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中,李雪莲一开始状告法院是骗子,法院还有点冤,那这次的涉事法院却可以说是把“骗子”坐实了,无异于是在制造更多“李雪莲”。
当然,这事儿若闹上法庭,涉事法官兴许也会感到委屈“到年底了,我们院里要求结案率,有一个撤回申请,过一段我们再给你立上。”换言之,这次案件虽说撤销了,但不意味着法院就不管你的案件了,只要等到考核期结束,再给你立案。
法官有结案率考核,又据说“结案率是与绩效工资挂钩的。”人都有“自救”本能,被逼急了的法官想些“办法”,似乎显得又没那么恶劣了。但对法官个人的同情之理解,却并不改变此事的荒诞本质。
一如《我不是潘金莲》中的结尾,马市长的一番肺腑之言:“在这个事情上,各级政府,政府的各级官员,没有一个有恶意的”。然而,一个案件要销还是立,不是看起诉者的意愿和案件的客观处理情况,而端看是否关切到司法人员自身的利益。这样的操作动机中,哪有半点司法应有的严肃与公正?“是真想帮助李雪莲,还是想保住自己的帽子”,已经没有疑问。
媒体报道,在今年9月召开的河北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飓风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河北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行动是河北省法院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战。对落实不力,责任心不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对责任人严肃处理。布置这样的“攻坚战”没有问题,只是当攻坚战的考核压力转化为“数字游戏”,相关方面是否又具备足够的发现能力?又有多少“圆满完成”的攻坚战,是通过对销案、立案的“变通”来完成的?
更关键的是,早在2015年初,中央政法委就要求对各类执法司法考核指标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取消刑事拘留数、批捕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结案率等不合理的考核项目。为何在将近2年后,结案率却依然在承德县法院存在?到底是个案,还是普遍现象?上级法院到底知不知情?
说到底,诸如破案率、结案率这样的司法考核指标,还是司法行政本位下的直接产物,它直接宣扬的是官本位对司法规律本身的压倒。近年来,司法改革在各个层面都有行动,这样的基层法院故事,则从侧面对司改提出了至少两点警示:一,清除司法行政本位,仍任重道远。司改推进,也要跳出被行政思维主导的模式;二,公开裁判文书是近年来值得称道的司革动作之一,但公开本身并不意味着正义的实现,其中含有多少“水分”,仍不可大意。
济宁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