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考两次”扩大高考选择权

2016-11-11 03:39:26 来源:济宁新闻网

社论

外语科目考两次可减少一次考试的偶然性,能更客观地评价考生的科目实力。未来,其他高考科目也应该逐渐实现多次考试,最终形成多次考试、多次录取的高考招生制度。

11月9日,上海市教委发布了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2017年起,上海市统一高考外语科目考试实行一年两考,包括笔试和听说测试,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和6月,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可选择参加1次或2次外语考试,较高一次成绩将被计入高考总分,选择参加春季高考的考生,其外语考试成绩同时作为2017年统一高考外语科目的一次考试成绩。

这是对2014年9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意见》)的具体落实。该《意见》指出,“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外语科目两次考试,选择最高分数计入高考总分,其积极意义毋庸置疑。这可减少一次考试的偶然性,能更客观地评价考生的科目实力,相比之前“毕其功于一役”,是一大进步。

针对两次考试,舆论也有其他意见,认为这会增加学生的考试负担,为了“刷分”,很多考生两次考试都会选择参加,由此把高考战线进一步拉长。一门外语两次考还好,如果多门科目两次考,会增加出“小高考”。

出现这一问题,与目前的高考录取制度有关。我国高考录取还实行按总分录取的模式,即要把两次考试最好的一次成绩计入总分录取,形象地说,就是多次考试为一次录取服务。这和国外的统一考试多次考,比如美国的SAT(学术能力评估测试),一年考7次,考生缴一次费可选择参加3次考试,每次考试都可以作为申请入学的依据,学生自主申请大学,大学独立招生,即多次考试、多次录取是不同的。多次考试,一次录取,按总分排序,很难让考生从唯分数论中解放出来,而只有多次考试、多次录取,才能让考试更好地起到评价作用,促进大学建立多元评价体系,引导中小学教育逐渐摆脱应试教育。

这就需要我国在推进高考改革中,除了进行科目改革、考试改革之外,还要进行录取制度改革。具体而言,要按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到的“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在高考改革中,积极推进招考分离、探索高校自主招生。

高考改革的出发点和目标,都在于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包括考试选择权、科目选择权、学校选择权,以选择权的扩大,来促进中学办学进行多元教育,大学招生建立多元评价体系。

各地在推进高考改革时,要结合各地教育实际,在扩大学生选择权方面进行深入探索,外语科目两次考只是扩大学生高考选择权的第一步。未来,其他高考科目也应该逐渐实现多次考试,最终形成多次考试、多次录取的高考招生制度。

济宁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