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31日电(记者 马学玲)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根大31日在北京透露,目前,最高法已完成《强制执行法》建议稿的第六稿,下一步将着手第七稿的制定。
近年来,司法执行难成为备受社会诟病的一大难题,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呼声渐高。为此,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切实解决执行难,制定强制执行法”。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亚新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我国民诉法规模本来就相对较小,其中有关强制执行的法条就显得特别少。法律条文很少,司法解释又特别多,这就出现了一些问题。”
王亚新进一步解释,因为法律的规定太简单了,司法解释系列很多很杂、时间前后不一、内容重复甚至冲突、有没有废止等,都没有经过很充分的整理,所以也会给有充分规范根据执法带来一定困难,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相关立法的缺失,也是导致司法执行难的一部分原因。
“所以,如果能有一个比较细致的体系化的立法,在此基础上再把司法解释规范起来,从执行的根据、法律规范的依据来讲,这样就会更加有法可依,从这个角度来讲,强制执行的单独立法是有必要的。”王亚新说。
张根大在最高法31日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介绍,其实,关于《强制执行法》的制定,最高法一直在推进,但是制定一部新的法律,要研究的问题特别多,另外可能大家认知上也不太一致,所以一直没有正式纳入立法规划。
“目前,最高法已完成《强制执行法》建议稿的第六稿,接下来将着手第七稿的制定。”张根大说。
他介绍,如何落实关于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制定强制执行法,是有分工的,起草的牵头人是全国人大法工委和最高法,“我们也进行了沟通,但目前多是准备、推动工作,正式的框架、立法的时间表以及路线图都没有敲定。”
被问及为什么还没敲定时,张根大解释,因为要等执行改革的大方向确定,也就是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他说,“如果执行改革的大模式都不确定,那么《强制执行法》就很难正式启动。”
张根大进一步透露了改革的大方向,“从利于执行的角度讲,改革可能是在深化人民法院内部分离,我们现在正在研究内部分离的几种模式。”
张根大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相关改革是今年年底前拿出方案,明年试点,届时,强制执行的相关试点也将相继展开。
“以此推算,距《强制执行法》的出台,估计差不多还得三年左右时间。而就最高法的建议稿而言,至少应在十稿以上。”张根大说。
王亚新也表示,“审判权和执行权怎么分、具体怎么改,还需要一定的时间,等基本的格局或模式确定以后,强制执行单独立法的问题就比较容易解决了。”
在王亚新看来,《强制执行法》出台至少得三年时间,甚至可能得五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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