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旭刚 时评作者
温州自建房倒塌事件是一出悲剧,悲剧过后,更需要认真审视自建房的质量安全问题。
昨日凌晨4时许,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发生一起房屋倒塌事故。截至昨日晚间,鹿城区双屿街道中央涂村民房倒塌现场共救出26人,其中20人已确认死亡。倒塌房屋为农民自建房。
自建房而非正规居民楼的身份属性,首先说明倒塌的几栋楼房,在建造伊始,就可能处于无人监管、无专业人员施工的局面,更不消说此后还遭遇了加盖,如此这般,房屋质量焉能让人放心?
虽然自建房并不天然地意味着不安全,但现实却是,绝大多数自建房或多或少存在安全隐患。虽然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条例》对村庄和集镇的楼房楼层建设,做出了相关规定,但由于农民建筑安全意识相对淡薄,监管无力等复杂因素,使得其在现实中的落实状况,一直不容乐观。
加之,相关法规规定,三层以下,300平米,总投资30万元以下的农民自建房屋不属于政府质量安全监管范围,使得自建房几乎就处于一种无人过问的境地。进而,在自建房上的加盖行为,也呈现为野蛮生长的态势,尤其是,被纳入城市改造的自建房。
据中新网,温州倒塌的房屋,已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而据新京报报道,楼体有加盖痕迹。加盖很可能就是住户为获取更多拆迁补偿而去做的功利性行为,又如何指望其安全性?前些年,西安北郊某地就发生过城中村自建房加盖过程中垮塌致人死亡的事件,很多村民就坦言,房子盖好后,我们自己都不敢住。当地的自建房基本都是打工者居住,或许也说明,房屋所有者对住房安全性存有疑虑。
温州自建房倒塌事件,是一起不折不扣的悲剧,但是,悲剧过后,更需要认真审视自建房的质量安全问题。如果相关部门还是看着千疮百孔的自建房监管体系,一副漠然姿态,那么,类似的悲剧还会不断上演。
济宁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