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山海 时评作者
依据一般的常理,对于试验性的医疗在价格上的优惠或者减免,似乎更加符合人道。
这些日子,因为青年魏则西的病故,其生前接受的生物免疫细胞治疗被推上了风口浪尖,更有观点认为这是一项被淘汰的技术,当事医院将此用于临床,是骗子行径。真实情况是这样吗?
所谓免疫细胞治疗,其实是用自己体内的粒细胞,利用生物技术培养繁衍出大量具有抗癌作用的CIK(cytokine-induced killer的缩写,意为细胞因子激活的杀伤细胞)细胞,实施癌症治疗。
对于此技术,当前是有争议的,有人给予厚望,但数据却并不乐观,例如2011年,德国波恩大学发表一篇文章,总结了之前全球的CIK临床研究,涉及病人426人,但肿瘤缩小的只有3人。
尽管如此,该技术也没有达到全面禁止的地步。当然,在一些专业领域确实达成了谨慎使用的共识。例如,2014年7月《明智选择:常见的肺癌治疗决策共识》发布,明确指出:在和患者及其家属讨论治疗获益、潜在危害和高昂费用之前,不要给各期肺癌患者进行细胞生物免疫治疗。
在具体管理上,原卫生部于2009年制定印发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将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列为必须经卫生部审批监管的第三类医疗技术,并归于“涉及重大伦理问题,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的医疗技术”类别,与之同属一类的还包括:克隆治疗技术、自体干细胞技术等。
至于费用,虽然当前并无明确的规定,试验性治疗应该免费。但依据一般的常理,对于试验性的医疗在价格上的优惠或者减免,似乎更加符合人道。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原卫生部下发了《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均属于在人体的试验研究阶段,不得向受试者收取费用。遗憾的是,性质类似的免疫细胞治疗并未受到同等关注。
尽管如此,我们只能说免疫细胞治疗的效果还需要进一步评估,收费标准值得商榷,但至少目前还不能断言这是一种骗人的方法。
当事医院在开展相关项目后,面对患者,若刻意回避试验性治疗、效果不确定这样的属性,则属于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有违医疗规范,或可认定为欺骗。但就技术本身而言并无过错。对此事的讨论其实又带出另外一个问题,就是癌症患者该不该选择一些尝试性的治疗方法?
晚期肿瘤不可治,这几乎是常识。但是,医学也是动态发展的,如果永远停留在以往经验中,那么癌症恐怕永远也不可治疗。因此,选择一些试验性的医疗项目,也并非全然不可。但这应该建立在规范的沟通机制上,不要给患者太多的幻想。此外,这些治疗,但凡效果不确定的,就要尽可能纳入临床试验的范畴,不但开展前接受伦理委员会的评判,还最好能根据试验的不确定指数,部分或者全部减免发生的费用,不能让患者落入花钱当试验品的悲凉境地。
济宁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