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路 时评作者
喜欢题字留念的人不少,但像陈志成这样张扬高调的人确实不多,他一天之内涂红北京房山周口店怪石山景区13处景观,野心之大和占有欲之强让人瞠目结舌。
不论从哪个角度看,这都堪称是涂鸦里的“登峰造极”之作。相比于一般游客的小打小闹偷偷摸摸,陈志成的涂鸦一个是下手狠,石头有多大他写多大,手臂有多长他写多长;另一个是醒目,用的是最鲜艳的红色,而且是喷漆,风刮不走雨淋不掉;第三个是下手准,挑的都是景区里景观最好的石头、最醒目的位置、最容易被看到的地方。
种种细节都表明,他是唯恐天下不知,是生怕“排场”不够大,这跟一些游客的随兴之举还不是一回事,对于这样的行为当然不能以一般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待之,而应该归入法律里考量。当他提着喷漆上山说明他是蓄意已久的,就注定只有法律才能解决。
至于他把道歉归结为外甥女的提醒,这话只能相信一半。外甥女的提醒固然没错,亲人间的劝善往往具有约束力,因为你是以长辈的身份出现,不能在小辈的面前把老脸给丢尽了,但外甥女的后半句才是重点“相关部门正在找自己”。名字很清楚,笔迹很好辨认,既然外甥女能认出自己,不排除有别的熟人能认出自己,也自然不能排除会有人举报自己、相关部门会找到自己。自己的“作品”引起了全国轰动,舆论的压力推动着事情的进展,落网是迟早的事。这种认错道歉更像是事情闹大了以后的一种自保。正因为如此,他前后的举动才显得如此不协调,才会反差这么大。
这种侥幸的心理并不是陈志成独有的。很多时候,并不是法律没有约束力,街上吐口痰都有法律管着,破坏文物、自然景观、公共财物,在这么重要的地方乱涂乱画怎么可能没有法律约束,但大多数人赌的是罚不到自己身上,以为可以置身事外。天下同名同姓的人多了,确实不那么好对号入座,但现代科技的发展其实已经可以找到具体的人。买景区票不需要实名,但买火车票、飞机票、住宾馆是要身份证的;在游人面前,你是个陌生人,但你留下的各种痕迹是能指向一个确定的人的。唯一的变数是管理部门到底执多大的决心来应对这样的事,是将惩罚挂在嘴上,还是费尽周折找到元凶落实到行动中,前者比后者省事也更节约成本,但后者无疑比前者更具有长久的约束能力。陈志成近乎疯狂的行为,其实也是客观纵容的结果,小恶积累成了大恶。治理上的小洞破成了大窟窿。涂鸦好洗,敷衍了事的心病难去。
陈志成以自己的乖张、在公众中引发的强烈反感,给社会一个契机。他把所有的关于刻字的恶都背在了自己的身上,让一个因为频率太高,管理部门和公众都已经麻木的老问题,又一次曝光在社会面前。
这样的案子因为典型,情节严重,具备了在法律的框架里解决问题的条件。我们希望看到一起被重罚的案例,而不是另一个不了了之的息事宁人。
济宁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