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重视食品安全般重视个人信息安全

2016-09-03 07:30:36 来源:济宁新闻网

新京报社论

个人信息保护与公民的健康一样,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必须要像重视食品安全一样重视个人信息安全。

因为个人信息泄露而被诈骗的新闻仍在增加,最新一例是,因骗子冒充公检法,清华一老师被电信诈骗1760万元。

应该说,徐玉玉之死形成了一次持续的舆论风暴。这是多年来个人信息保护缺失,个人信息“裸奔”,人们不断遭遇骚扰诈骗后的一次总爆发,是一起标志性事件。

但标志性事件,未必有标志性意义。迄今为止,徐玉玉事件的价值似乎仅局限于形成舆论共鸣,促使警方迅速侦办案件,提醒公众学习“防骗大法”,而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深层叩问、反思,也仅限于媒体和专家,一些政府部门还没有完全动起来。

在个人信息安全形势严峻,人人自危,已然成为重大社会安全问题的今天,必须要像重视食品安全一样重视个人信息安全,将个人信息安全纳入公共安全的范畴,提升到国家安全战略层面,在立法、监管、安全技术等各方面补齐“短板”。这是政府的责任所在。

据有关报告显示,2015年全国电信诈骗案就高达59.9万起,造成经济损失222亿元,诈骗从业人员多达160万人,“年产值”1100亿元,已经形成庞大的黑色产业链。不仅个人,包括公安机关,学校,甚至电信运营商,都对个人信息安全的巨大漏洞束手无策,任凭公众成为透明人,在与诈骗分子的交锋中,全靠运气躲避。

这样的局面酷似食品安全乱象丛生的那些年。当时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让人有种生活在“毒食”之中的感觉,社会的道德和信任遭到空前的打击。

面对严峻的食品安全危机,国家迅速将食品安全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从严整治,从上到下,落实“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建立起统一的权威食品监管体系,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抓好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保持严惩重处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推进社会共治,2015年还出台了《食品安全法》。虽然不能说现在的食品安全已然高枕无忧,但相比之下,还是有了明显的进步。

食品安全治理的成功经验完全可以复制到个人信息安全治理上。

个人信息保护与公民的健康一样,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每个公民都享有个人信息不受侵犯、不遭恶意使用的权利。侵犯这一基本权利,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尤其是在信息时代,个人信息越来越多地被收集运用,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也势必日益突出,多如牛毛的电信诈骗只是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的一部分。而这样的问题之所以迟迟得不到有效的治理,根本原因还是没有认识到信息时代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没有将个人信息安全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从立法到机制上建立起综合治理体系。

我们非常遗憾地看到,徐玉玉引发全社会对电信诈骗的批评,对个人信息保护不力的批评,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相关的主管部门还没有站出来发声。

无论如何,我们不希望这样的局面再持续下去,个人信息泄露、电信诈骗已经严重影响了民众的安全感,个人信息亟须列入国家层面的治理议程,不要让公民继续无力。

济宁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