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降费,力度能否更大一些

2016-04-27 16:21:09 来源:济宁新闻网

刘晓忠 时评作者

为企业减税清费,不宜单凭各地单打独斗,更该考虑的,是拟定出一个全面系统的“顶层设计”,如设立“国民基础社会保障包”。

据报道,最近多地启动了社保降费改革。21日上海市政府就发布消息,决定下调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三个险种共计2.5%的单位缴费率。至此,目前至少有7个省市按本轮中央部署出台了社保降费措施。

这轮社保降费,由于各地的债务负担和财政收入实力不同,运作空间也有别,如上海对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采取了降费措施,广州降低了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用,其他地区则集中在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等领域;但不管相对发达还是欠发达地区,社保降费力度都相对较小,对企业来而言也更多的是象征意义。

这并非对涉事各地的“苛责”:要有效推动为企业减税清费的改革,单凭各地单打独斗难度很大,若能在社保降费等方面拟定出一个全面系统的“顶层设计”,会更好。

当前,若将社保降费放置在财税改革、财事权分配和政府债务重整等层面推进,可拓展的空间会更大。时下中央地方在财权与事权上的匹配问题,在地方债务负担重压下变得日益突出。针对该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公布的383项改革方案中,就提出探索设立“国民基础社会保障包”,以推进公私分明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

在目前境况下,该提议理应受到重视和适度推进。原因在于几点:首先,设“国民基础社会保障包”,可将基础性公共社会保障服务从地方上收至中央,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中央地方财权与事权的匹配。而国民获得了基础性社会保障后,将会借助中央政府的信用增加国民对中国社保体系的信任,才会缓解居民的后顾之忧,为政府推进供给侧改革、企业进行减员增效等,提供心理认知和行为认同上的保障。

其次,这也能有效推进社会保障体系改革,避免社保的公私混搭。目前的社保体系是以个人缴费确认制为主的框架体系,政府应尽的公共社保服务混杂在其中,这种公私混搭的社保体系,实际使社保改革复杂化,导致各地对社保的降费是存在顾虑的。因为在人口老龄化下,社保潜在的缺口限制了社保的降费空间,地方政府高企的债务负担,又限制了基于公共服务的社保计划从现有的社保体系中独立出来,同时又强化了个人缴费制的强制性。

而一旦设立“国民基础社会保障包”,将政府应尽的公共社会保障服务从社保体系中独立出来,个人缴费确认制的社保就会如同美国的401k计划,不再需要强制性规定,而可通过劳动者与企业的市场化协商确定;同时个人缴费确认制下的社保基金,可通过市场化手段进行运作,从而为社保费率提供市场化的谈判空间。

由于目前国内社保存在历史欠库问题,因此“国民基础社会保障包”的资金发放来源,要通过国有股减持和转持等,同时可加强国有企业分红划拨,而无需考虑征收社保税。

国有企业股权减持或转持以填补社保的历史欠库,国有企业收益分红用于“国民基础社会保障包”的支出服务,将不仅为减轻企业负担提供相对较宽松的空间,而且将缓解国企的预算软约束,如国企收益分红用于发放公共社会服务保障资金,将在财务上加强对国企管理层的硬约束,并发挥国企全民所有制的义务和责任。因此,为企业减税清费,需要的是壮士断腕的决心,以避免口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