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莲 时评作者
据报道,湖北省孝感市应城63岁的老谢,是一名地地道道的贫困农民。可是近日,在申请低保时,他却被查出在武汉一家公司“上班”,每个月有3500元的“工资”。而这家公司,老谢从来都没有听说过。跟他一道“上班”的,还有同村一位71岁的老人。
农民莫名其妙“被上班”,若非无法申领低保还无从知晓,这太诡谲。企业会计承认,编造员工信息就是为了避税,“当时很多人都这么做”。但这哪是什么“避税”,而是名副其实的偷税。企业通过伪造工资合计金额的方式虚列了管理费用,少缴了企业所得税,个中涉及的虚造假劳动合同、假出勤记录、假工作岗位等,都涉嫌违规。而这做法无疑面临极大的税务违法风险,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纳税主体偷税逃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无论是从企业可持续健康经营的角度考虑,还是从依法纳税的合法、诚信经营角度,企业都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据实申报缴纳相关税款。拉农民来“充数”以避税,很荒唐,也提醒税收监督要不断与时俱进地升级,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合法缴税的监督检查,杜绝此类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