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
员工利益与国企若不作捆绑,国企经营好坏与员工命运就永远呈两张皮。国企对员工有主人翁期待,却没有拿员工当主人翁的产权安排,如是这般,员工包括管理层不可能与国企真正共进退,所以,纵然舆论依然敏感,但想搞好国企,员工持股就是一道绕不过的坎。
截至上月底,陆续有28个省区出台了各自的国企员工持股改革试点方案。至昨日,最新的消息是中央层面央企员工持股试点的指导性文件已上报国务院审议。
上月全国两会确立了今年深化国企改革的十项任务。其中,员工持股试点和国资证券化,是深化国企改革十项任务中最具挑战性的两块硬骨头。其中,又以啃食员工持股这块硬骨头最为敏感,最易搅动舆论的误读与不安。
上世纪90年代末期和本世纪初,国企改革前后经历过两轮员工持股试点,最终均因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引发社会舆论强烈不满而被中央踩了刹车。事后,有关方面在一份内部情况通报中,对那两次员工持股试点概括出了五个问题:一是资产评估黑洞过大,国资流失完全失控;二是管理层占大股,原国企领导班子成员以很小的出资比例,轻易实现对国企的实际控制;三是管理层自身几乎不出资,而是利用商业银行过桥贷款实现对国企的侵吞性收购;四是对外搞利益输送,外部人员尤其是相关官员购买“职工内部股”或“原始股”,等上市后再溢价转让;五是员工股转让无规则可循。
鉴于上两次试点完全走了歪路,员工持股几乎成了瓜分国企和国有资产的同义语。而且这样的瓜分在2003年时一度发展到近乎疯狂之程度,作为痛定思痛的纠错之举,国资委不得已出台《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限制和禁止大型国企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向管理层转让。由是,从2005年起到2014年年底前,员工持股事实上被整整冷冻了10年。
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开启员工持股试点闸门。从中央之视角出于两大深入考量:第一,这不是再次翻烧饼,从一个极端回到另一个极端。因为再续员工持股试点之时,国企现实生存环境,所有制格局,国资数量与质量等外部环境,以及此项试点面临的市场条件,与前两轮失败的员工持股试点已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前两轮是干起来再说,这一轮是顶层计划和小范围审慎试点在前;第二,员工利益与国企若不作捆绑,国企经营好坏与员工命运就永远呈两张皮。国企对员工有主人翁期待,却没有拿员工当主人翁的产权安排,如是这般,员工包括管理层不可能与国企真正共进退,所以,纵然舆论依然敏感,但想搞好国企,员工持股就是一道绕不过的坎。
作为全球“港企一哥”的上港集团,是本轮员工持股试点的一个大体量案例。上港员工持股试点已在去年上半年平稳落地。由于审慎操作,迄今没有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的谴责之声集中爆发。上港案例在操作阶段所给定的三个前置性条件是:试点前企业已实现整体上市,也即企业已提前完成了较彻底的混改;试点不动现有存量股权,采取定向增发新股方式进行,避免了瓜分存量股本可能引发国资流失的质疑;增发新股的价格不是1元1股的“原始价”,而是参考并接近上港股票实时价的“准市场价”(每股4.33元);在增发的4.2亿新股中,企业12名班子成员总共只允许持股420万股,其余99%的新股皆分给1.6万名符合持股条件的员工自愿购买。
客观地讲,国际海运业这些年极不景气,国内去产能调整结构,又致港口吞吐量连年下滑。如是现状下,上港员工持股的市场风险其实很大,可4.2亿股却没有1股流标。上港员工持股试点之顺,关键是把握了下列关键性原则:不允许领导层“多吃多占”;不允许瓜分存量只发行增量,股价与市场实交价大体持平;最后一条是,试点的根本前提是上港集团已先期完成了整体性混改,员工以增资扩股方式参与持股试点,与现有公司法和证券法完全契合。正因为如此,尽管港口企业面临的不景气是全球性的,而且国内港企还同时面临严重的产能过剩,但因为试点方案让员工感到了公开透明,尤其是利益与风险均等。所以才使原来担心会流产的试点进行得出奇顺利。
从很大程度上讲,上港案例所遵循的四大关键原则,就是要避免再次重蹈前两轮同类试点的覆辙。避免再犯上述五个问题。从已披露的各地试点方案看,其基本内核几乎都遵循了上港案例的审慎做法。虽说从中央到各省,员工持股试点的操作细则尚待确立,但如果能大体按照上港案例操作,此轮员工持股试点很有可能改出一片混合所有制国企完善产权制度的“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