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沛 时评作者
网约车新政出台后,兰州市将出台网约车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对全市网约车的数量进行控制,制定运价区间。本报昨日邀请兰州市城运处相关负责人对细则的制定要点进行了解读,引起各界热议,出租车司机、网约车司机、乘客、网约车平台公司及专家各抒己见。(8月11日《兰州晨报》)
在兰州运管部门看来,兰州网约车管理细则的亮点在于将对网约车的规模数量、车型、价格、监管、准入条件、经营期限等方面进行严格管控,特别是其中对规模数量、价格的严格管控可圈可点。不过,对此叫好的除传统出租车即如今所称的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其他人都对此说不,这是为什么呢?
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对网约车的态度是不言而喻的,毕竟网约车的出现必然大量分食他们原来独享的蛋糕,没有网约车才是他们最希望看到的。因此,只要是针对网约车的限制管理,他们都会无条件点赞。
网约车经营者虽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来说话,但他们理由是网约车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是时代发展的必然,属于分享经济。对网约车过多过滥的限制违反了分享经济的基本原则,这样的道理难道不值得一听吗?
乘客从他们出行方便,具有选择性的角度出发,也是极力反对。所有公共交通的目的都应该是为乘客的出行提供方便、快捷、价格合理、优质的服务。据《中国经济周刊》对省会城市出租车状况的调查,兰州市出租车的万人拥有量仅为26台,而滴滴平台数据显示,目前兰州出租车在线叫车成功率最高不到25%,远低于全国城市出租车超过70%的成功率。这说明,兰州市民的出行需求还有很多没有被真正满足。在这样的背景下当对网约车的数量严格限制,显然不是为乘客利益着想。
而在笔者看来,网约车当然需要管理,规范运营。但是对其严格限制规模数量与价格,显然是千方百计要将网约车这一完全市场经济下产生的新事物装进计划经济的老筐子里。巡游出租车出生于计划经济时代,当初采用计划经济的模式来管理不足为奇。到了大力发展和建设市场经济的今天,没有及时转移到市场经济的经营模式已经是很不应该、很可悲了。如今将网约车也要装进这个筐子里,就不仅不应该,而且不合时宜,属于逆历史潮流而动的表现,兰州相关当局大有必要三思而后行。
济宁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