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民资不妨再多些制度性保障

2016-07-26 07:15:43 来源:济宁新闻网

新京报社论

要让民间资本充分进入各行业,落实准入资格、给予平等待遇还有较长的路要走,关键还要有刚性的制度确保民间资本的权益。

北京市日前颁布《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做好本市民间投资工作的措施(试行)》,决定放宽市场准入、拓展投资领域、简化审批事项、创新融资服务、加大政策扶持。其中,围绕2022年冬奥会、北京城市副中心、2019年北京世园会、北京新机场建设等重大工程,将分批推出吸引民间资本的项目清单。

前几年北京市已经出台政策,大大降低了民间资本进入信息服务业、文创业等新兴产业的门槛,这些产业也确实提振了地方经济,但仍难以遏止民间投资的下滑态势。今年上半年,全市19个行业中有16个行业民间投资出现下降。特别是房地产投资增速同比下降达7.6%,带动民间投资下降6个百分点。

这也构成了北京此次强力开拓民间投资领域的浓重底色。也即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调整民间资本投资政策,让市场的力量充分进入到各个行业。

从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来看,此次开放的行业、产业之广泛,前所未有。不只传统的生活性服务业、科技型创新企业、生态环保产业等急需民间资本注入,包括国有企业改革,也要发展混合所有制,而举国瞩目的冬奥会、城市副中心、新机场等重大工程,亦将打开门户接受民间资本,有些是国家级的项目,体现了北京在鼓励民间投资的高眼界、大手笔。

结合以往别的地方曾经出现的问题,需要提醒的是,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保障企业主体的法律权利,不能将民间资本当做“接盘侠”、“应急方便面”。

不必讳言,民间投资增速放缓,既有政策性“禁限”、“疏解”的因素,也与民间资本“惜投”的心理在起作用。如果总是短期引导,将民间资本作为阶段性“填空”之需,则很难产生稳定的长期预期,减少其投资积极性。

因此,这就要求尽快改善相关的制度环境,该配套的配套,该修订的修订,该明确的明确,务必要以公开透明的制度确定相关主体的责权。不仅要为民间资本定规则,也要明确政府的权力边界。惟有底线公开,定纷止争,规范运行,才有可能切实培育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资源的效率。

二是认真规划好民资进入冬奥会等重大工程的各个环节,使之成为展现政府诚意的样本。样本做好了,不仅对于项目本身有积极意义,也使得后续投资有了可资借鉴的“前车”。鼓励性政策再多,也需要有真实、可触摸的成功实践。

其实,“公私合营”的ppp模式本可极大激发市场活力,减轻政府财政压力,使政府投资更多转向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等公共领域。然而,囿于传统的惯性思维,参与民企的谨慎以及自身竞争优势的限制,许多别的省份的ppp项目仍以国企为主。据披露,过去3年,北京市已签约ppp项目中标单位七成为国企,有些领域甚至达到九成。可见,向民间资本开放更多领域,落实准入资格、给予平等待遇还有较长的路要走。而至为关键的是,要有刚性的制度确保民间资本的合理回报,同时,要使政企之间建立起更多的信任。

当此之际,必须加快机制体制改革,清除影响民间投资增长的人为障碍,北京应该成为这方面的榜样。李克强总理此前谈及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时讲到,这“既是发展问题,也是改革问题”,其深意正在于此。

济宁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