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规划证、施工证、预售证,一个没有,但照常施工。城建管理支队开来罚单,法院勒令其停止建修,错误可认、罚金可交,但工是不能停的……南充市同舟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高档楼盘“花香里”就是这么“任性”。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拨通同舟置业负责人电话,可对方“理直气壮”:“要了解情况你们就去施工现场进行了解,我没有时间接受采访。”随后挂掉电话。
市民报料:无证施工挖出“大坑”
“花香里”附近居民刘女士介绍,“花香里”工地整日施工,严重影响了居民日休息,“去年8月,该工地因未取得土地施工许可证,被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并在其工地贴出查封公告。但没过几天,公告却‘离奇失踪’,而工地也恢复施工,每天从早到晚地施工,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
5月25日,记者来到“花香里”楼盘工地上,见楼盘外围被高高的广告墙阻挡,墙上贴满了花香里项目的各种宣传标语。工地的三扇大门均被人从里反锁。人员进入必须要里面人开锁才行。
透过铁门的门缝,记者看到,里面确实已经挖出了一个深达10余米的深坑,且坑内有十余名工人正在施工建设,挖基坑、搞勘测……工人们忙得不亦乐乎,而在工地的一角,还堆放有大量的钢筋等建筑材料,在工地的中心位置,塔吊桩已经施工完毕。
法院证实:该块土地确实已被查封
“花香里”用地是否被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记者来到南充中院。在工作人员提供的法院查封公告上,记者看到,2015年8月21日,南充中院就对这块土地进行了查封,查封期限为2015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20日止。法院查封公告上明确载明:在上述期间,未经法院同意任何单位不能对被查封财产有损毁、变卖、抵押、典当、赠送、建修等行为,否则,法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去年8月份已被法院查封,查封公告也张贴在工地现场,为何在现场不见查封公告?为何又能继续被修建?法院执行局法官鲜平表示:他们没有接到任何举报线索,不清楚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
城建支队:执法人员一走照常施工
无任何施工许可证件,被修建到如此现状,相关执法部门的监督去了哪里?对此,南充市城市建设管理支队支队长罗春说:“我们也很无奈。”
罗春介绍,有人多次向城市建设管理支队举报,执法人员按相关规定,对同舟置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停工,“他们处罚认了,罚款也交了,但施工没有停止。”
发出整改通知书后,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查看,发现违规施工就立即制止,也多次约谈该公司负责人。“每次约谈时都表示,绝对立马停工。可是执法人员一走,施工人员就又开始施工了。”
“25日下午,我们再次约谈该项目负责人,他们也表示将立即停工。”罗春表示,对这种违法行为,没有相关的强制措施规定。目前,已向建设局房管科进行了工作衔接,将举行一次案审会,对同舟置业进行经济处罚。此外,今后将会把同舟置业列入黑名单,作为重点监察对象,并对该公司今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进行延期处理。
同舟老总:我没有时间接受采访
26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花香里”施工现场。透过门缝记者看到,尽管下着雨,但依然没有停止施工。
在法院及相关执法部门相继开出查封公告及停工整改通知书时,该项目为何置若罔闻?记者拨通了同舟置业董事长李方舟电话。电话那头理直气壮:“要了解情况你们就去施工现场进行了解,我没有时间接受采访。”随后挂掉电话。
截止26日下午4时,李方舟电话仍无人接听。
律师说法:开发商已涉嫌触犯刑法
不顾法院查封公告私自开工,开发商又将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呢?为此,记者采访南充罡兴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显锋。他表示,相关执法部门只能以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开工审批和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给予警告、责令停工,并处于工程价总价0.5%—2%的罚款。但开发商未经法院许可开工,已经违反司法裁定,法院在接到举报,经查实后,可对其进行罚款及最高15日的司法拘留。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陈俊君 摄影报道
济宁社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