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省监察委挂牌后案件首发:留置、调查郭海
法制网讯 记者 马超 王志堂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对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郭海采取留置措施,对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法制日报》记者梳理发现,此案系山西省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以来的案件首发。
根据党中央确定的《方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12月25日决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及所辖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试点地区监察委员会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履行上述职权,监察委员会可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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